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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夏夏和公全文50章全文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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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:斩衰之丧,唯而不对;齐衰之丧,对而不言;大功之丧,言而不议;缌小功之丧,议而不及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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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為太傅,大會,朝臣畢集。坐裁竟,問王楨之曰:“我何如卿第七叔?”於時賓客為之咽氣。王徐徐答曰:“亡叔是壹時之標,公是千載之英。”壹坐歡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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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洪遠答孫興公詩雲:“聊復放壹曲。”劉真長笑其語拙,問曰:“君欲雲那放?”殷曰:“(木翕)臘亦放,何必其槍鈴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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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庄子死,赴于鲁,鲁人欲勿哭,缪公召县子而问焉。县子曰:“古之大夫,束修之问不出竟,虽欲哭之,安得而哭之?今之大夫,交政于中国,虽欲勿哭,焉得而弗哭?且且臣闻之,哭有二道:有爱而哭之,有畏而哭之。”公曰:“然,然则如之何而可?”县子曰:“请哭诸异姓之庙。”于是与哭诸县氏。仲宪言于曾子曰:“夏后氏用明器,示民无知也;殷人用祭器,示民有知也;周人兼用之,示民疑也。”曾子曰:“其不然乎!其不然乎!夫明器,鬼器也;祭器,人器也;夫古之人,胡为而死其亲乎?”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,问于子游。子游曰:“其大功乎?”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,问于子夏,子夏曰:“我未之前闻也;鲁人则为之齐衰。”狄仪行齐衰。今之齐衰,狄仪之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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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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